考试信息
关于2006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
皖人办发〔2005〕130号
关于2006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
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
各市人事局,省直及中直驻皖各单位:
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《关于做好2006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》(人考中心函[2005]215号)精神,结合我省实际,现就2006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科目、时间及答题方式
2006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分初级、中级两个级别。其中,初级设“质量专业相关知识”和“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”两个科目;中级设“质量专业综合知识”和“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”两个科目。各科目考试均为客观题,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。具体考试时间如下:
6月25日
上午 9:00—12:00
初级:质量专业相关知识
中级:质量专业综合知识
下午 2:00—5:00
初级: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
中级: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
二、报考条件
1、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。
2、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(1)取得大学专科学历,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。
(2)取得大学本科学历,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。